随着贸易的发展,买家及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及质量要求不断提高,马来西亚政府规定如产品定期运往马来西亚,供应商需申请产品认证。1998年,马来西亚颁布了新的《通讯与多媒体法》(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对马来西亚电信服务与通讯市场准入条件都作了详细的规范。
查看详情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是由原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和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MDA重新调整合并而成,无线产品进入新加坡市场需要做新加坡IMDA认证。
查看详情 +新加坡消费品保护法规1991指定新加坡标准,生产力和创新委员作为产品安全职能机构,负责对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注册方案(CPS)涉及的产品进行许可和注册。只有带SAFETY标志的注册产品才能在新加坡销售,在新加坡负责销售例管货物给消费者的有关单位都必须向安全当局登记每个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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