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发布了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监管的提案,废除了2006/66/EC指令,并修订了2019/1020号法规。该提案旨在建立一个法律框架,允许涵盖电池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温室气体排放或负责任的采购等方面。现行立法只涵盖电池的寿命结束阶段。
拟议的《条例》包括13章和附件,其中载有下列资料:
· 可持续性和安全要求,限制在电池中使用有害物质,特别是汞和镉,并规定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的碳足迹:
· 标签和信息要求;
· 电池合格度评估规则:
· 经济经营者的义务:
· 与电池年终管理有关的义务;
· 绿色公共采购,如果有必要提供信息,考虑电池对其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以确保这种影响保持在最低限度。
该文档现在处于一读阶段。然而,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EESC)已经表达了其意见。EESC同意该提案的许多规定,但它提出了一项倡议,以确定具体的职能治理文书和安排,以便有可能实现新条例中规定的所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