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关于开通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声学能量源的安全防护认证(001115类别)的通知》,详情如下:
规则解读
1.认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个人音乐播放器,也包括对预定与个人音乐播放器配用的耳塞式耳机和头戴式耳机,例如:带音频播放功能的通信终端设备、提供原配耳机的便携音频设备、独立提供的便携音频设备和独立提供的耳机等。
本规则不适用于专业设备、助听设备、模拟个人音乐播放器和与外部放大器连接,不允许使用者使用时走动的播放器。
在近一年内出现过认证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或最近一次工厂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生产厂应采用模式一实施认证。对于适用于模式二的企业,也可选择模式一实施认证。
3.单元划分
产品的结构,材料完全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原则上按单元申请认证。不同制造商、生产厂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企业的样品上进行。
4.依据标准
CQC1158-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声学能量源的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一般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