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汽车内饰件有机挥发物主要来自如塑胶脚垫,坐垫皮套,坐垫内衬及其他小型装饰件。这类汽车内饰件,档次较低的通常采用PVC革,PVC塑胶以及PU材质等,这类材料在中间加工环节,经常会引入含苯类有毒有机物作为助剂或粘合剂,这些有毒的添加剂在制品后续使用过程中会陆续缓慢释放挥发出来,从而对人体造成潜在的危害。
关于环保的汽车内饰件塑胶材料,目前已经有更合适的角色入选。顶级环保的软性材料TPE,TPR替代有毒有异味的PVC,在汽车内饰件上面应用得心应手,并受到用户认可。这些内饰件如汽车脚垫,汽车坐垫内衬,汽车吸盘等等,目前用环保TPE材料是一种挡不住的趋势。
一.简介:
VOC是“Vehicle interior air test and test for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utomotive interior trims”的缩写,即车内空气及车内饰件材料有机挥发物检测。较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醇、十四碳烷、TVOC。
二.不同定义:
关于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定义有多种形式:
美国ASTM D3960-98标准(US EPA)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将VOC定义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欧盟(EU)对VOC的定义为在 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0。01KPa的所有有机物。
澳大利亚国家污染物清单(Australian NationalPollution Inventory)对VOC的定义为在 25℃条件下蒸气压大于 0。27 kPa 的所有有机物。
三.危害:
毒性& 刺激性: 丙酮, 脂肪烃 (C6-C12), 含氯溶剂, 醋酸丁酯, 二氯苯, 4-苯己烯, 萜烯(松香油), 臭氧致癌性:苯, 1,3-丁二烯, 甲醛对人体影响:
一是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使人感觉干燥;
二是粘膜刺激和其它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如刺激眼粘膜、鼻粘膜、呼吸道和皮肤等;
三是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当然,VOC对人的影响与其浓度有关)。
四.汽车VOC
汽车散发的挥发性有机物对人的危害很大,当车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了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8年3月1日实施。2008年3月29日制订限值标准组启动。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于2012年3月1号正式开始实行。
五.VOC控制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理来实现的。 丰田、大众、通用、日产、长安集团等参加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
大众、丰田、日产、长安、神龙、上汽等企业已经建立了环境采样舱。
奇瑞、吉利、长城等企业已经全面启动车内污染空气的调查。
六.管控程序
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测试环境中; 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
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小时;
测试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
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小时,开始采集。
车辆测试环境:
环境温度:25。0±1。0℃;
环境相对湿度:50±10%;
环境气流速度:≤0。3m/s;
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
甲苯≤0。02mg/m3
甲醛≤0。02mg/m3
测试点:
M1(座位数≤9)及N1(载货)
测试点个数 1 测试点位置:前排座椅头枕连线与车厢中轴线的交点。
七.未来趋势
重视和保护地球生存环境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作为人类代步工具和第二个家的汽车内部的VOC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在未来的几年中VOC的限值法规的出台是必然的,并且消费者对车辆的VOC值肯定也会更加关注。
八.VOC来源
VOC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室内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得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
烟草行业:油墨、有机溶剂;
纺织品行业:鞋类制品所用的胶水等;
玩具行业:涂改液、香味玩具等;
家具装饰材料:涂料、油漆、胶黏剂等;
汽车配件材料:胶水、油漆等;
电子电气行业:在较高温度下使用时会挥发出VOC、电子五金的清洁溶剂等;
其他:洗涤剂、清洁剂、衣物柔顺剂、化妆品、办公用品、壁纸及其他装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