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发布第10/2023/TT-BTTTT号公告,暂时停止执行适用于5G、Wi-Fi、NFC、无线充电设备、部分船用设备和其他几类设备的若干QCVN技术法规(部分或全部),以消除第04/2023/TT-BTTTT号公告实施合格认证、合格声明和产品质量检验的障碍。
暂停执行若干QCVN国家技术法规
全面暂停实施适用于5G终端设备和5G手机的QCVN标准,包括QCVN 127:2021/BTTTT、QCVN 129:2021/BTTTT和QCVN 18:2022/BTTTT,直至2023年12月31日。
暂停执行标准QCVN 117:2020/BTTTT(2/ 3/ 4G)、QCVN 54:2020/BTTTT(BT/ Wi-Fi 2.4G)、QCVN 65:2021/BTTTT(Wi-Fi 5G)在极端测试条件下的技术要求,直至2023年12月31日。
暂停执行NFC(QCVN 55:2011/BTTTT)在极端测试条件下的技术要求,直至2024年6月30日。
全面暂停实施适用于76~77GHz车载雷达的QCVN 124:2021/BTTTT标准,直至2024年6月30日。
暂停执行期间
10/2023/TT-BTTTT号公告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23年7月15日至今已办理质检登记,但尚未完成型式认可证书和合格声明程序的产品。
暂停期何时结束
如果产品没有通过所有适用的技术法规的认证或声明合格,企业必须进行补充合格认证、合格声明或重新认证。
如果产品已按照04/2023/TT-BTTTT通告(完整的技术法规的测试和认证,包括关键条件下的测试)进行型式批准和合格声明,则合格证书或收到合格声明通知书将继续有效,直至证书上所述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