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越南无线监管机构-越南通信和信息部(MIC)正式发布了新的02/2024/TT-BTTTT号法规,该法规概述了越南型式认证/自我符合性声明的产品类别。
02/2024/TT-BTTTT号法规将于5月15日正式替代旧的04/2023/TT-BTTTT号法规。
核心内容如下
01、应用新标准:QCVN 117:2023/BTTT,QCVN 55:2023/BTTTT,QCVN 110:2023/BTTTT,QCVN111:2023/BTT。
02、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可以根据QCVN 117:2020/BTTT/QCVN 55:2011/BTTTT(仅在正常条件下或同时在正常和极端条件下)申请型式认证证书。
03、自2024年7月1日起:必须根据QCVN 117:2023/BTTT/QCVN 55:2023/BTT申请型式认证证书(申请新项目和更新项目)。
04、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仅在正常条件下或在正常和极端条件下均可根据QCVN 117:2023/BTTT/QCVN 55:2023/BTTTT申请型式认证证书。如果我们在正常条件下申请证书,我们将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后更新证书以涵盖极端条件。
05、从2025年7月1日起:必须在正常和极端条件下根据QCVN 117:2023/BTTT/QCVN 55:2023/BTT申请型式认证证书。
06、QCVN 117:2020/BTTT/QCVN 55:2011/BTTTT下的当前证书仍然可以使用到到期日。
07、自2024年7月1日起,仅具有2G和/或3G功能的终端设备(非手机)将不会获得认证。根据QCVN 117:2020/BTTTT,这些设备的证书可以使用到到期日,但不得超过2024年6月30日。
08、5G NR产品必须同时支持5G SA和5G NSA。QCVN 127:2021/BTTT或QCVN 129:2021/BTT下的证书可使用至到期日,但不得超过2024年6月30日。
09、在6月30日之前,停止要求在极端条件下进行测试和认证。
10、对于76-77GHz的车载雷达,QCVN 124:2021/BTTT不适用,仅适用QCVN 18:2022/BTTTT。
11、对于无线充电器,不再需要QCVN 55:2023/BTTT。只需要QCVN 96:2015/BTTTT。
12、对于大量的海运产品,应使用QCVN 47:2015/BTTTT来代替无法在当地测试的专用QCVN。
13、对于QCVN 63:2020/BTTTT,使用相同机箱的电视可以共享SDoC过程的测试报告。
14、对于QCVN 132:2022/BTTTT,如果适配器与主要设备一起进口,则必须对其进行测试。
15、如果进口产品(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电视等)是出于自用目的进口的,且数量不超过3台,则应免除TA认证和SDoC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