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作为检测报告常用的认证,两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一些区别。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
上使用CMA章,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MA也是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由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会同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
而CNAS标志是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缩写。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CNAS”标志在国际上可以得到互认,(比如说能得到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承认)。CNAS实验室认可出具的报告是计量校准报告,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下面北测检测从性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评审依据、适用范围等几个方面来介绍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CMA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
而CNAS认可则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
CMA计量认证的依据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2条,CNAS实验室认可的法律依据是GB/T 27025-2008(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CNAS适用对象是所有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组织,包括那些将检测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而CNAS是在国际互认的。
CNAS实验室认的评审依据为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CNAS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管理。
CMA的评审程序和要求在各地区都有区别,具体情况还需要咨询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而CNAS的评审和要求在全国以及国际上都是统一的。
CMA计量认证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公正数据,国内通用,CNAS实验室认可则是国际常用做法,CNAS已与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但不能取代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