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中的第3部分38.3条款,即为通常所说的UN38.3认证,这是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规章,要求锂电池在运输前必须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环温下短路试验、撞击试验、过度充电和强制放电试验。UN38.3适用于空运过程及日常使用存放等过程中。
1.2评判依据。测试完毕要求电池无重量损失,无渗漏、排气、解体、燃烧、爆炸、破损等现象,开路电压不小于试验前电压的90%。
本试验利用快速极端的温度变化来评估被测样品的密封完善性和内部电连接。把样品置于高温75±2℃和低温-40±2℃条件下进行快速温变冲击,两种极端温度条件下的转换时间≤30min,共冲击10次,在此种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26h,然后在室温(20±5℃)条件下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评判依据同3.1.2。本试验设备可采用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200Hz之间摆动,对数扫频时间为15min,在样品安装方位的三维方向上各进行12次振动,总时间为3h。测试完毕评判依据同3.1.2。
为模拟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撞击,将被测样品用坚硬支架紧回在试验装置上,支架支撑着试验样品的所有安装面。采用半正弦波冲击,设置最大加速度150gn,脉冲时间6ms,在安装方位的三维方向上,正、反方向各冲击三次,共经受18次冲击。如果是大型电池或大型电池组,则采用最大加速度50gn,脉冲时间11ms的半正弦波冲击。测试完毕评判依据同3.1.2。
测试完毕要求6h内,无解体、破损、燃烧等现象,且电池表面温度应≤170℃。
测试完毕要求6h内,无解体、燃烧等现象,且电池表面温度应≤170℃。
(2)若充电电压>18V,则设置充电截止电压为最大充电电压的1.2倍。注意正负极不能接反,并且应加上防爆网置,对电池组过充24h,试验后,7天内应无解体和燃烧现象。
为评估电池承受强制放电的能力,将直流电源、滑线变阻器及电流表与电池串联,搭建成放电回路。调节直流电源的输出电压为12V,调节滑线变阻器使放电电流达到厂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进入放电状态。强制放电的时间应等于其标定电容量除以试验电流。试验后,7天内应无解体和燃烧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