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产品(该目录范围内)都需要满足相关要求。
国推ROHS强制性产品目录名单:
电冰箱
空气调节器
洗衣机
电热水器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电视机
监视器(含显示器、显示屏等)
微型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脑等PC)
移动通信手持机
电话单机
生产或者进口以上名单产品的企业需要办理国推ROHS认证,目前国推ROHS认证有四种模式,企业应该如何选择最合适的模式呢?
模式一:型式试验+ 获证后监督
企业是生产材料的企业,结果比较简单,只能选择模式一即可,送样方式为型式试验。
模式二:抽样检测+ 获证后监督
如果是生产部件和元器件的企业,可以选择模式一或模式二。但只有在《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的部件和元器件才可以选择模式二。模式二是抽样检测的方式。对于产品在附件1中的企业,如果不方便送样,如一些生产厂在境外的企业或者产品不容易进行型式试验的企业,比如在型式试验过程中极易造成污染或者产品体积非常小,需要大量样品才能满足最小检样量的,适宜选择模式二。
模式三:优化检测+ 获证后监督
如果是生产整机和组件类的企业,即复杂产品的企业,可以选择模式三。模式三是优化检测的方式。组件和部件的区别,关键在于产品的复杂性。
模式四:样检测+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模式四来说,虽然它适用于国推RoHS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但并不是我们推荐企业选择的认证方式。因为它带有初始工厂审核,所以明显在审核方面是加严处理的,这会延长其获证前的周期。这种模式未来会主要应用于在证后监督时发现问题的企业再次申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