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的简称,它的职责是使能源市场朝着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从2006年7月1号开始,凡外置电源(AC/AC,AC/DC adaptor)出口美国的加州,都必须满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所颁布的加州能效法规,这个加州能效法规是在美国能源之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能效法规。
⑴概要:
测试调节,除非另外说明,否则都是按照以下的测试条件来进行测试。
⑵测试仪器:
功率测量必须用校准过的伏安表或者功率分析器来进行测试。仪器必须根据IEC 62301的标准进行校对,在测试功率在0.5W的时候,误差必须小于等于2%。在测试功率小于0.5W的时候,误差必须小于0.01W。功率测试的仪器的精度必须达到0.01W或者更好。测试的电压和电流的误差都必须小于等于2%。
⑶测试房间
根据IEC 62301的标准要求,测试房间的空气流动必须在0.5m/s或者更小,周围的环境温度必须控制在23℃±5℃的范围内,样品必须放在没有热传导的实验台上进行测试。在户外使用的产品,如果有附加的测试要求,必须在报告中说明出来。
⑷测试电压
根据IEC 62301的标准要求,测试电压的波动范围不能超过指定测试电压的±1%,和指定测试频率的±1%。如果铭牌标的输入电压是宽电压,则测试电压为115V/60Hz和230V/50Hz两种情况,如果铭牌标示的是单电压输入,则测试电压为以上两个测试电压的接近的其中一种。
⑸结果判断
加州能效法规定从2006年7月1号起,凡外置电源出口美国加州必须满足如下的表格中的平均能效规定和空载功率要求(见表1)
而从2008年1月1号起,凡外置电源出口美国加州必须满足如下的表格TABLE2中的新的平均能效规定和空载功率要求(见表2)。
所有的测试都必须考虑到在铭牌标示的输出电流的100%,75%,50%,25%的负载情况(注意:这里的负载的误差范围不能超过±2%),分别记录其输入功率,输入电流,功率因数,输出电压,和THD(总谐波失真),然后按照能效=(输出电压×输出电流)/输入功率来计算出当前能效值,再把100%,75%,50%,25%四种负载情况下测得的能效值平均,得到平均能效值,另外,还必须测试输出电流为0%的负载时的输入功率值,以上测试所得的平均能效值和空载功率值按照TABLE1和TABLE2的限值要求来判断是否符合哪个能效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