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此次发布的《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产品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12类电子电器产品。
关于中国RoHS 2.0
名 称:中国RoHS 2.0;
公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
施行日期:2016年07月01日;
1.铅(Pb)及其化合物;
2.汞(Hg)及其化合物;
3.镉(Cd)及其化合物;
4.六价铬(Cr6+)化合物;
5.多溴联苯(PBBs);
6.多溴二苯醚(PBDEs);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
管理办法没有列出具体限值要求,目前,RoHS 2.0限具体要求可按照GB/T 26572-2011执行。
注:中国RoHS目前没有豁免。
GB/T 26572-2011有害物质限值要求:
标识及说明要求
绿色标识
依据标准:SJ/T 11364-2014。
◆绿色标识指不含有6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含有但小于限量值。
◆ 字母“e”表示英文单词电子(electronic),电气(electrical)和环境(environmental)的字头。
◆ 环绕的曲线箭头表示可回收利用的。
◆ 一般为绿色,但不规定一定用绿色。
橙色标识
依据标准:SJ/T 11364-2014。
◆橙色标识有警示作用。表示该产品含有限制的有害物质并且含量超过限值。
◆ 中间数字表示环保使用期限,由生产者自行确定。图中数字“10”为示例,含义为该产品在10年后应该进入产品回收循环系统。
◆ 除了在产品上进行标识外,还需要在产品说明书中列出下页图示的中文表格来说明在什么部件上含有什么元素/物质等。
◆ 产品包装材料也应标识。
◆ 一般为橙色,但不规定一定用橙色。
1.《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 T11364-2014);
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
3.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GB/T 26125-2011,IDT IEC 62321:2008);
《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GB/T 2978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