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标志改革公告如下:
01
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1.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
2.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见附件1)执行。
02
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
1.自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规定执行。
2.2018年5月1日前,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完成标准规格CCC标志发放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CCC标志发放管理程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予以公布。
3.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工作。
03
简化整合CCC标志的类别
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04
加强CCC标志加施行为的后续监管
获证企业在加施标准规格CCC标志以及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时,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指定认证机构应加强对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获证企业正确使用CCC标志,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
各级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加施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05
其他事项
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公告2001年第1号)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7号)同时废止。
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一、电线电缆(4种)
1.电线组件 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4.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
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4.热熔断体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三、低压电器(9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7.其他开关 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16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 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12.电链锯 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六、电焊机(15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G/MAG弧焊机 6.埋弧焊机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10. 电焊钳 11.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12.电阻焊机 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 15.焊机送丝装置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2.电风扇3.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 10.电熨斗 11.电磁灶 12.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 14.微波炉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 16.吸油烟机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 19.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八、音视频设备类(12种)
(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
1.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 2)音频功率放大器 3.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 4.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 5.以上四种设备的组合 6.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 7.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8.监视器 9.显像(示)管 10.录像机 11.电子琴12.天线放大器
九、信息技术设备(11种)
1.微型计算机 2.便携式计算机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 4.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 5.多用途打印复印机 6.扫描仪 7.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8.电脑游戏机 9.学习机 10.复印机11.服务器
十、照明设备(2种)
(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灯具
镇流器
十一、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7种)
1.汽车 2.摩托车 3.消防车 4. 摩托车发动机 5.汽车安全带6. 机动车喇叭 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8. 机动车制动软管 9.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用灯具、摩托车用灯具) 10. 机动车后视镜(汽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11. 汽车内饰件 12.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13. 汽车燃油箱 14.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15. 车身反光标识 16. 汽车行驶记录仪 17.摩托车头盔
十二、机动车辆轮胎(3种)
1.轿车轮胎 2.载重汽车轮胎3.摩托车轮胎
十三、安全玻璃(共3种)
1.汽车安全玻璃 2.建筑安全玻璃3.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十四、农机产品(2种)
1.植物保护机械 2. 轮式拖拉机
十五、电信终端设备(9种)
1.调制解调器(含卡) 2.传真机3. 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 4.无绳电话终端 5.集团电话 6.移动用户终端 7.ISDN终端8.数据终端(含卡) 9.多媒体终端
十六、消防产品(16种)
1.火灾报警设备 2.消防水带3.喷水灭火设备 4.灭火剂 5.建筑耐火构件 6.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7.消防装备产品8.火灾防护产品 9.灭火器 10.消防给水设备产品 11.气体灭火设备产品 1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 13.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 14.避难逃生产品 15.消防通信产 16.消防通信产品
十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5种)
1.入侵探测器 2.防盗报警控制器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防盗保险柜 5.防盗保险箱
十八、无线局域网产品(1种)
无线局域网产品
十九、装饰装修材料(3种)
1.溶剂型木器涂料 2.瓷质砖 3.混凝土防冻剂
二十、玩具(6种)
1.童车类产品 2.电玩具类产品 3.塑胶玩具类产品 4.金属玩具类产品5.弹射玩具类产品 6.娃娃玩具类产品
二十一、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1种)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注意:根据201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电热毯、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也被加入3C认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