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16年1月6日
实施日期:2016年7月1日
公布单位:工信部会同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
目的: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中国RoHS 2.0与欧盟RoHS 2.0的区别
绿色标识
橙色标识
目前来说,中国RoHS和欧盟RoHS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相同,限值要求也相同。
特别说明:中国RoHS目前是没有豁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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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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