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REACH概况
欧盟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所有行业。汽车行业包括行业包括物品(螺丝钉、扣件)或复杂物件(如:汽车、发动机、保险杠)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配制品(如:美国的发动机油)的进口商及物质 (如澳大利亚的元素镁)的进口商。汽车是欧盟REACH法规 定义下最为复杂的“物品”之一,一辆汽车通常含有1500个左右的总成零件和不计其数的均质材料。除了功能零部件以外,汽车中还含有多种油液混合物。另外,汽车供应链也较其他行业更为庞大,一台车型的生产所涉及的一级供应商可多达500家。
汽车REACH必要性
随着越来越多汽车制造商将汽车销售至欧洲市场,满足欧洲市场日趋严厉的环保法规要求成为国内汽车制造商乃至整个汽车产业链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欧洲针对化学品最广泛的管控法规,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的法规》对于进入欧洲市场的汽车产品提出了多项明确要求,包括禁止特定物质在汽车材料中使用、要求整车制造商传递或通报汽车零件中SVHC高关注物质信息等。欧洲监管机构对于市场销售产品的REACH合规性审查也愈加频繁,对于不合规产品采取了罚款、产品召回等严厉惩罚措施。
汽车行业REACH指南(AIG)
Automotive Industry Guideline on reach (V4.1)
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组织成员国和非政府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下编制的,提供了REACH过程和方法的指导,供行业和主管部门使用,对全球汽车行业进入欧盟市场和应对REACH法规给出了最新的指导意见。
出口欧盟的整车、零部件,需要符合reach SVHC的要求,相关物质小于0.1%,超过限值需要承担通报,告知义务。
责任和应对
注册:针对物质、配制品及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物质,若其年出口吨位超过 1 吨,则需要 履行注册的义务,即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递交该产品(物质)的包括理化,毒理,生态 毒理在内的所有相关数据,以评估该产品(物质)的安全性。
评估:评估为了防止不必要的脊椎动物实验。评估主要包括卷宗评估和物质评估。
授权: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需要获得授权。
限制:所有产品,即物质,配制品和物品都必须符合 Annex XVII 中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要求。
信息传递:针对物品中高关注度物质(SVHC)和部分有危害分类的物质或配制品。出 口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筛查出产品中可能含有的高关注度物质,给出物质或配制品的分类 情况,并向下游进行信息传递,以确保最终用户的使用安全。
通报:若产品中含有 REACH 法规下的高关注度物质(SVHC), 当 SVHC 的质量分数超过 0.1%并且年出口量超过 1 吨时,则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对该 物质履行通报的义务。
服务范围
整车REACH合规方案
REACH注册、授权、通报服务
REACH风险评估
欧盟OR唯一代表服务
SCIP通报服务
SVHC及限制物质测试服务
SDS及标签制作服务及翻译服务
注意事项
公司自欧洲供应商采购了哪些物质/配制品及其用途是什么?
自欧洲以外进口了哪些物质/配制品?
公司采购的物质/配制品具有或不具有安全数据表/扩展安全数据表?
公司在欧洲经济区生产的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物质是什么?
公司进口的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物质是什么?
按照以下标准,哪些进口物质/配制品具有危险性?
哪些物品含有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