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E符合性声明?
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打上CE认证标志。CE认证模式包括三种。
(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欧盟/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符合性声明就是以书面声明,并由制造商制定,以证明对产品带有CE标志,制作了欧盟的要求履行了一个声明。声明应适用于适用于产品的所有共同体法案,其中包含确定与声明有关的共同体协调立法所需的所有信息。本声明必须涵盖一种或多种制造的产品,通过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或其他明确的方式明确标识如果制造商位于欧盟以外,则必须由制造商或其欧洲授权代表保留。
CE认证对于大多数的产品都可以利用自我声明,此时制造方或其欧盟的授权代表机构要签署“符合性声明”(Self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符合性声明的内容根据不同指令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按指令准备符合性声明,如果一个产品有两个适用的指令,则应分别准备和签署两份符合性声明。
很多企业以为拿到某个检测机构的或认证机构的CE证书就可以使用CE标志了,这是一种错误理解。既然是自我声明,企业自己就要对使用CE标志负责,第三方机构颁发的CE证书只是间接证明而已。但是,如果CE证书是欧盟指定机构颁发的,就不必签发自我声明了。
仅签署符合性声明是不够的,制造方还必须提交技术机构档案TCF(Technical Construction File),包括检测报告,产品技术说明,线路图等技术文件或技术档案,以证明产品在技术上是符合指令要求的。准备一份符合要求的技术档案也是很重要的,欧盟指定机构为客户准备TCF的所收取的费用和颁发证书的费用(不含检测费用)是一样的。
当制造方签署了符合性声明并附有符合要求的TCF后,制造方就可以在产品上使用CE标志了。目前有很多CE证书不被欧洲的客户或管理机构承认,主要是对CE标志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